中国福州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魁岐东路名郡西北侧约250米
入驻企业:52

中国福州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简介

福州城建【中国·福州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启用】中国·福州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着力打造福州产业集约化发展模式的新标杆,全国最高端、最集聚的物联网产业创新孵化园区。中国·福州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位于快安片区,共10栋建筑,集企业总部、科技研发、创新孵化、生产制造等功能于一体。福州物联网产业基地展示中心已完成装修,数字公民、智慧家居、智慧社区、智慧教育等场景展区均安装了LED屏幕,并通过企业设备展示。近年来马尾区全力推动物联网“一号工程”,加快平台构建的同时,先后发布《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扶持政策》《支持物联网产业发展五条措施》等多个专项扶持政策,鼓励优质项目集聚,入驻企业最高补贴可达1000万元。
为推动马尾区物联网产业发展,鼓励优质项目在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集聚,特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项目入驻条件
1、在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注册、税务关系在开发区税务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项目。
2、重点引进物联网产业相关的应用软件、智能硬件等项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低功耗广域网的技术研发和应用、新型传感器、光学元器件及传输模块、集成电路设计、卫星通导、工业自动化、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或投资方)开发或由本企业(或投资方)拥有知识产权的物联网相关技术、产品或服务。
二、支持项目落地  租金补贴及税收贡献奖励。入驻企业在满足租赁面积不高于15㎡/人的条件下,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相应扶持,企业入驻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每年每家企业租金补贴及税收贡献奖励两项合计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1、年缴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低于800元/㎡且年产值(或营业收入)不低于4万元/㎡,可享受当年100%租金补贴及当年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100%奖励。企业入驻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入驻月份数测算。
2、年缴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低于500元/㎡且年产值(或营业收入)不低于2万元/㎡,可享受当年50%租金补贴及当年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50%奖励。企业入驻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入驻月份数测算。
3、装修补助。租赁毛坯办公楼宇的企业,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装修的,根据实际租赁面积给予每平米100元装修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三、平台使用补助
1、物联网云服务。入驻企业最高可享受四年内华为云免费服务。
2、检测认证服务。鼓励企业与福州物联网开放实验室等测试认证机构开展项目合作,企业在测试认证机构购买测试、认证、检验、研发、咨询等服务,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补助,每年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吸引人才聚集
1、人才公寓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企业优秀人才同等条件优先安排马尾区人才公寓。
2、人才引进配套奖励。对与创新发展中心物联网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合同,经市人才办认定,获得福州市引进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地奖励的人才,落地一年后在市级奖励基础上,马尾区再给予50%配套奖励。
3、人才培养扶持。支持公共服务机构、企业在创新发展中心自建或与科研院所(校)合作建立物联网人才培养、人才实训基地,根据具体建设方案、实际投入金额和人才培养规模,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五、产融对接支持
引导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企业精准对接,首次获得股权融资的企业,按照股权融资额的3%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附则
1、申请程序:入驻创新发展中心的企业需先向区物联网办提出申请,并经区政府审定。确定入驻后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工业建总签订租赁合同。
2、享受本优惠政策的企业,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五年内迁出我区的,应退还享受的扶持奖励。
3、上述扶持政策中与现有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就高且不重复享受本扶持政策。
4、本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由区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5、每年由区工信局发布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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